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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厂房净化工程

根据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(2007)生产企业应具备与其生产工艺、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、仓储、检验、辅助设施等使用场地。根据产品及其生产工艺的特点和要求,设置一条或多条生产车间作业线,每条生产车间作业线的制作、灌装、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,仓库总面积应与企业的生产能力和规模相适应。

生产车间布局应满足生产工艺和卫生要求,防止交叉污染。应当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设置更衣室、缓冲区,原料预进间、称量间,制作间,半成品储存间,灌装间,包装间,容器清洁消毒间、干燥间、储存间,原料仓库,成品仓库,包装材料仓库,检验室,留样室等各功能间(区)不得少于10平方米。生产洁净车间更衣室应配备衣柜、鞋架等设施,换鞋柜宜采用阻拦式设计。衣柜、鞋柜采用坚固、无毒、防霉和便于清洁消毒的材料。更衣室应配备非手接触式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。生产工艺流程应做到上下衔接,人流、物流分开,避免交叉。原料及包装材料、产品和人员的流动路线应当明确划定。

生产眼部用护肤类、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、灌装间、清洁容器储存间应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;其它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、灌装间、清洁容器储存间宜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。

生产过程中半成品储存间、灌装间、清洁容器储存间和更衣室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应≤1000 cfu/立方米;灌装间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≤20 cfu/平方厘米,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≤300 cfu/只手,并不得检出致病菌。

GB(洁净厂房设计规范)空气悬浮粒子的标准:

洁净度级别

洁净度级别限值

0.1μm

0.2μm

0.3μm

0.5μm

1μm

5μm

1

10

2

---

---

---

---

2

100

24

10

4

---

---

3

1000

237

102

35

8

---

4(十级)

10000

2370

1020

352

83

---

5(百级)

100000

23700

10200

3520

832

29

6(千级)

1000000

237000

102000

35200

8320

293

7(万级)

---

---

---

352000

83200

2930

8(十万级)

---

---

---

3520000

832000

29300

9(百万级)

---

---

---

35200000

8320000

293000

洁净区微生物监测的动态标准:

洁净度级别

浮游菌

沉降菌(φ90mm)

表面微生物

cfu/m³

Cfu/4小时

接触(φ55mm

5指手套

Cfu/

Cfu/手套

A

1

1

1

1

B

10

5

5

5

C

100

50

25

-

D

200

100

50

-

化妆品净化车间空气处理原理:
气流→初效空气处理→空调→中效空气处理→风机送风→净化管道→高效送风口→净化车间→带走尘埃(细菌) → 回风夹道→新风、初效空气处理。重复以上过程,即可达到净化目的。
化妆品无尘车间技术参数:
无尘车间换气次数:十万级10-15次/小时;万级15-25次/小时;千级50-52次/小时;
无尘车间操作台断面风速:0.25-0.35m/s。
压差:主净化车间对相邻房间≥5Pa。
温度: 冬季>16℃±2℃;夏季 <26℃±2℃;
相对湿度:45-65%(RH);
噪声:≤65dB(A);
新风补充量:总送风量的20%-30%;
照度:≥300Lux。
化妆品净化车间图片:

化妆品净化车间:

30万级化妆品净化车间
化妆品包装净化车间:

化妆品包装净化车间

化妆品无尘车间:

三十万级洁净车间

化妆品洁净车间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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